你没听错,在农村田野里随处可见的野鸡就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了,看到这里,正在抓捕野鸡来做美味的人你们有没有感到后怕呢?

野鸡是我们平时对雉鸡类动物的俗称,据说汉代吕太后名雉,为了避讳,汉高祖下令将雉鸡改为野鸡称呼。雉,也称“雉鸡”,通称“野鸡”。因雄雉颈部有较宽的白色羽毛环绕,故学名“环颈雉”,又名山鸡、雉鸡。没想到吧,野鸡还有这样洋气的称呼。

野鸡在我们农村都是最常见的,有时在地头田间,你就会看到一只野鸡带着一群小鸡仔在觅食,看到有人来,它们就会慌忙乱窜。瞬间不见影了,若是成年的野鸡,便会飞到树上去。
正因为会飞,所以它们晚上睡觉的时候就会在树上睡觉,也是为了不被捕杀,但即使这样谨慎还是没有摆脱捕猎者设下的陷阱。

明知野鸡是国家保护动物,为何还会有人知法犯法?
很简单,为了金钱、美味呗,很多人就会知法犯法,这不,去年就有河南的一个人非法猎捕野鸡被判刑,总共捕杀了四只野鸡,之后将野鸡当菜来食用。这位捕杀野鸡的人最终也被判了五年罚款3万。

本以为经过这个事件之后就没有人再去捕杀野鸡了,没想到暗地里买卖野鸡的故事还在不断地上演着,有些农家乐为了增加人气,就会从捕猎野鸡的人那里买来野鸡,再制成“美食”供给游客。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这些年野鸡的数量逐渐在减少,还请这些人“高抬贵手”,给野鸡一条生路。

野鸡也会糟蹋庄稼,怎样有效防止呢?
动物固然有可爱的一面,但是野鸡对于农民来说,也是令人讨厌的,因为刚种上的玉米种子或者小麦种子、菜种子都会被野鸡给刨开吃掉。那么怎样保证在不伤害野鸡的同时又能保护住庄稼呢?

一、做一个衣服架子插在地里,然后挂上鲜艳的衣服,这样野鸡就会认为是有人在地里面,就不会去刨玉米种子了。
二、在地周围打四根木桩,然后用废旧磁带绕着木桩缠上一圈,这样就能有效地防治野鸡的入侵了,因为磁带本身就很轻,稍微感受到风就会“呜呜”作响的,警惕的野鸡听到之后就不再靠近。

三、就是使用啤酒瓶,在地里随机放上啤酒瓶,尤其是地边可以多放几个,因为这样一但有风就会发出口哨声,同样能起到震慑野鸡的作用,野鸡听到之后也就不会靠近庄稼了。

可别因野鸡长得土味道好,对农民没有带来直接的利益,就肆意捕杀,这样吃下去就真的是没得吃了。且不说你的子孙后代以后看不见会多遗憾,就说这样又会破坏一个生物链条关系的。
鸡又叫雉鸡、七彩鸡、山鸡等,很多百科里的注释更是把它称作“七彩锦鸡”,它是雉科雉属动物,雄鸡毛色鲜亮拥有多彩的颜色,雌鸡毛色暗淡偏褐色,体型上二者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在我国境内除少数地区以外,多省区都有野鸡活动的踪迹。

在阿赟的家乡陕西渭北农村,地处黄土高原与关中平原之间,土壤肥沃且平坦,自古至今就是农耕文明的聚居地,在这片土壤上蕴育着多种多样的物种,野鸡只是其中之一。
在阿赟的印象当中,上世纪九十年代,野兔、黄鼠狼、田鼠、草蛇等物种是随处可见的,但对于野鸡的印象并不算深刻,因为那时候野鸡数量和种群并不多而且野鸡天性机敏很难被发现,如今到了二十一世纪二十年代,野兔、黄鼠狼等物种已经难觅踪迹,倒是野鸡越来越常见,在夏粮收获的季节,遍地都是突然蹿出的野鸡和鸡崽。

在农村,野鸡为何越来越常见?
身处渭北平原农村,近年来野鸡活动的踪迹越来越常见,果园、麦田、玉米田、抛荒地、水渠边的草丛等地方经常有野鸡落脚,有个很有趣的现象就是“野鸡总是等到人靠近的时候,突然蹿起来,不仅把人吓一跳,估计野鸡自己也吓了一跳”。
那么,为什么野鸡越来越常见,我个人认为存在五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禾谷类粮食作物的大量种植。
禾谷类粮食作物指的是稻子、高粱、玉米、小麦等,这些作物的种植优势是管理粗放简单、人力需求较小、方便统一采收。
如今的陕西渭北农村,相对于特色农产业的发展,禾谷类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不降反增,主要原因是年轻人和部分中年人选择外出打工为生,土地被留给部分中年人和很多老年人持续耕种,这类人群既不具备青壮年劳动力的精力又不具备精耕细作的能力,而传统禾谷类粮食作物的种植省时省力,可操作性强且不需要过高的农业科技水平。
禾谷类粮食作物的大量种植,为野鸡的繁衍生息提供了很好的栖息地和食物储备,换而言之野鸡不需要“辛苦”地觅食就能“就近”寻找到食物和安全的“住房保障”,分享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去年阿赟跟随二伯开收割机收割小麦的时候,就亲眼看见野鸡带着鸡崽在麦田里奔走,可小麦收割之前几乎很少有人能发现麦田里野鸡的巢穴。

第二个原因:野鸡“屁股”摸不得。
野鸡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根据《刑法》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由此可见,野鸡“屁股”摸不得,近年来农村普法的知识宣传交流会多次召开,在农闲之际更是有专人负责下乡进行普法知识的讲座,所以农民对于保护野生动物的认识在不断提高,大家明知野鸡是国家保护动物,自然不会去“捕猎野鸡”,新闻上也经常看到因盗猎野生动物被抓判刑的案例,可以说是得不偿失。
法律红线不可触碰,少了人为的捕猎,野鸡得以“悠哉”地繁衍生息,但如今也存在一个很矛盾的现实就是野鸡种群数量的不断增多对农民种植的庄稼带来一定程度的破坏。

第三个原因:人工饲养野鸡造成的“野鸡逃逸事件”。
2018年的时候,我们渭北农村开始有人承包果园养殖野鸡,因为缺乏养殖经验,养殖的野鸡部分因病早夭,部分在之后“逃逸”,最终养殖计划宣告破产。
人工饲养野鸡不仅要具备科学的管理还要想办法防止野鸡出逃,可能有人觉得拉好防护网就可以高枕无忧,但实际养殖过程中,野鸡的饲养需要大片的林地来提供活动空间,野鸡出逃是很难避免的,后期防护网被风刮坏、风化、被野生动物咬破等现象都会造成野鸡出逃。
自那次“野鸡逃逸事件”之后,我们十里八村的野鸡明显变多了,相信这不是个例,在全国其他地区的养殖场所同样存在这样的情况,出逃的野鸡没人敢抓(抓住被举报的话说不清道理),就这样肆无忌惮地繁衍生息。

第四个原因:繁殖周期短,野外几乎无天敌。
每年的3月下旬至7月下旬(部分地区可达8月下旬),是野鸡的主要繁殖期,实行“一夫多妻”的“婚配原则”,也就是由一只雄鸡配几只雌鸡的交配模式,雌鸡每年产卵两窝,一窝孵化量在7~15枚左右,除去无受精卵以外,在没有外界干预的前提下几乎都能安全孵化,经历过十个月左右的成长后,来年性成熟的幼鸡就可以进入繁殖期。
以陕西渭北农村为例,本身野外活动的野生动物数量是非常少的,近年来像黄鼠狼、草蛇等物种早已难觅踪迹,大型的食肉动物比如狼、狐狸等更是没有(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后期已经没有狼了),天上的飞禽中也没有老鹰等大型捕猎鸟类,加上人也不敢去盗猎,可以说野外几乎没有野鸡的天敌。
所以说,野鸡称得上是“被偏爱的总是有恃无恐”。

第五个原因:杂食类动物适应环境的能力强。
野鸡本身适应环境温度的能力比较强,可以说高低温都不影响其正常活动(据说能耐32摄氏度的高温和零下35摄氏度的低温),也正是因为适应环境温度的能力较强,所以野鸡在我国的活动范围非常广泛,除个别地区以外,全国多省区都有野鸡活动的踪迹。
不仅如此,野鸡本身属于杂食类动物,对于环境的适应能力也是非常强的,主要的食物来源有:昆虫、草籽、花生、小麦种、玉米种、嫩草青苗、豆类等,可以说是几乎饿不着“自己”的一种动物。
农村的四季能够为野鸡提供不同种类的食物,而食材单一的其它动物就需要想办法去囤积食物来应对食物匮乏的季节,野鸡压根不操心这个问题,走到哪里都不缺吃喝,可以说“十分之潇洒”。

结束语:
有人说“野鸡”种群数量的不断增多说明了农村的生态环境保护得越来越好,这是不争的事实,绿水青山的农村面貌确实是近年来有目共睹的,但客观来讲,野鸡种群数量的不断增多对农民来讲却是存在现实困扰的,比如野鸡会照着田垄的方向刨食农民种植的谷类和幼苗青苗,而且农民因为野鸡保护动物的身份也不能干预,遭受的损失只能是“自我消化”,“人与野鸡”的矛盾逐渐显现,未来应该如何去和平共处,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