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所说的成人,一般是指十八岁。那在古代到底多大算成人呢,我们今天就来跟大家说一说这个问题。
古时候,大致以长江沿线为界,北方和南方地区分别有“过十二岁”和“做十六岁”两种成人礼俗传统。
先来看十二岁。杜佑在《通典》中记载:“按礼、传天子之年,近则十二,远则十五,必冠矣”。可见,十二岁基本是行冠礼的最低年龄。
到了宋代,礼学家遵从民间习俗,规定男子年十二至二十皆可加冠。
明代则延续前代,并力复古礼,皇太子“近则十二,远则十五”;庶人加冠稍迟一些,在十五岁至二十岁之间。
清末到民国时期,行冠礼的年龄亦随之提早。
十六岁在古代已是成丁的年龄,代表着可以参加劳动、缴纳赋税、承担徭役等等。晋代时已明确规定“男女年十六至六十为正丁”,隋唐时略有改变,到明清两代又统一为十六岁成丁。《明史·食货志二》中说:“民始生,籍其名曰不成丁,年十六曰成丁。成丁而役,六十而免。”民国时期仍以十六岁为成丁,意味着十六岁开始承担法律责任。
在这里,我们再给大家补充一些关于古代年龄的称谓。男子和女子年龄的说法是不大相同的,我们先说女子,女子的12岁是金钗之年,13岁人称豆蔻年华,15岁及笄,16岁是碧玉之年,20岁是桃李年华,24岁是花信年华。再来说男子,男子20岁是弱冠之年,接下来是30岁而立,40岁不惑,50知命天,60花甲,70岁是古稀之年,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人生七十古来稀”,80~90岁是耄耋之年。另外,“总角”和“垂髫”都泛指童年,“束发”用来称呼青少年。我们还能用“皓首”或“白首”来称呼老年人,用“黄发”来称呼长寿的老人。
古代人不同的年龄,有不同的称谓,这种称谓形象而含蓄,深邃而雅致。
总角之年:是童年时代的代称。《诗经》里写道:“总角兮。”角,小髻,儿童的发髻向上分开的样子。
豆蔻之年:是十三四岁女孩的代称。唐代文学家杜牧《赠别》诗中有“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之句。用豆蔻比喻处女。
及笄之年:是十五岁女孩的代称。笄,古代盘头用的簪子。古代女子到了十五岁会把头发梳起,表示已到出嫁年龄。
破瓜之年:是十六岁女子的代称。旧时文人拆“瓜”字为二八字以纪年,谓十六岁。
弱冠之年:是二十岁男孩的代称。弱,年少。古代男子二十岁须行冠礼,表示已进入成年。二十岁的女子则称为“桃李年华”。
而立之年:是三十岁人的代称。语出《论语•为政》“三十而立”。指能够独当一面,坚守自己志向。
不惑之年:是四十岁人的代称。《论语•为政》:“四十而不惑。”指智慧成熟,因明白事理而不被迷惑。
知命之年:是五十岁人的代称。《论语•为政》:“五十而知天命。”指明白天地万物运行的规律,包括生命本身。
花甲之年:是六十岁人的代称。这来源我国阴历天干、地支六十而一转的计算法。六十岁也可称“耳顺”、“杖乡”(还乡之年)。
古稀之年:是七十岁人的代称。出自杜甫《曲江》诗:“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
耄耋之年:是八九十岁老人的代称。《礼记•曲礼上》:“八十、九十曰耄。”《诗•秦风•车邻》:“逝者其耋。”毛传:“耋,老也。八十曰耋。”
期颐之年:是百岁老人的代称。《礼记•曲礼上》:“百年曰期,颐。”方氏悫曰:“人生以百年为期,故百年以期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