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族、准妈妈的权利。在怀孕期间,准妈妈享有不被辞退、劳动安全、产假和医疗报销等权利,这些是国家的法律规定的,也是上班族妈妈应享有的最基本权利,不被辞退。《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劳动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1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宝宝,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医疗报销《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